2005年10月2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经手卖废料 索取香烟钱
小筱 朱世海

  奉化人张某在某公司废品库工作。凡有人来买废料,他就说:“我废料给你多装点,侬香烟钱要给我一些。”张某在废料过磅中对分量做了手脚,然后就向买主索要“香烟钱”,少则二三百元,多则五六百元。
  奉化法院近日经审理认定,张某担任该公司废品仓库主管的3年间,多次侵吞公司收入共计4.5万元左右,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。